人民日报评论员: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
发布时间:2011-01-19 浏览量:1491
来源:人民日报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的宗旨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:“人民群众看我们党,不仅要看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,而且要看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是否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,是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。”这段话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群众路线的根本遵循,论述了“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”的本质要求。

 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,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。60多年的执政实践证明,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,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奋斗,取得革命、建设、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就。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等各项权益,推动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、群众利益协调发展,这是我们党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政治主张的核心内容。

  应该看到,一些地方出现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少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,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。解决这些问题,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,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更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。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要思考,如何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,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、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、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,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;如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,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,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成效。

  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,要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,必须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,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、诉求表达机制、矛盾调处机制、权益保障机制,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,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,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;必须切实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,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,实现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有机结合,综合运用法律、政策、经济、行政等手段和教育、协商、疏导等办法。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萌芽状态。当前,尤其要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,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,抓好流程管理,减少中间环节,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,把好事办好,把实事办实。

  群众利益无小事。检验党员干部是否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、是否密切联系群众,不是看你口头上说得怎么样,而是看你心里是否想着群众、工作是否依靠群众,办事情的出发点是否为了群众、落脚点是否有利于群众。要真正明白,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,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;只有每个党员干部履行好基本职责,我们党才会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。